第855章
后来时过境迁,盛周国从四面为敌,大厦将倾,又被祝奚清力挽狂澜,重归盛世,这些事才终于隐隐约约被当初的辱骂者们弄明白,祝奚清从未惠己,而是始终在惠民。
所以庸王无论如何都不应当是一位暴君,或许最初与民间意见不同,但也确实做到了爱民如子。
这是目前在位的皇帝,乃至后来上位的二皇子都无法做到的。
两人可是差一点把整个盛周江山都给折腾没了。
如果没有庸王……
王鸣自己都无法想象自己究竟是成为两脚羊,还是成为外敌的奴隶……
他打了个寒颤,认真地告诉王彩灵,“灵儿,为父不知道你在梦中看到过什么预知,但你不能仅以片面的信息就如此定义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。”
王鸣已经重生两年了。
重生前,这两年阶段的他一直不喜欢娘子在外抛头露面赚钱。
可钱这东西,有的时候不以为然,没的时候就明白什么叫一分钱难倒英雄汉。
重生归来的王鸣不仅不再拦着媳妇儿,还自己主动想办法赚钱,虽然开始只能做抄书这种活计,后来也是走了趟旁门左道,赚了笔大的,才让自己家日子没那么难挨。
仅仅是让自己小家过得稍微好一些,就这么难了,王鸣根本无法想象挽大厦之将倾的祝奚清到底有多难。
尤其是王鸣还知道,在所有惠民大计推行最盛的那个阶段,祝奚清遭遇刺杀的次数比他吃饭还勤。
这般王者,怎会是暴君?
王鸣心中已经产生了想要做史官的念头,他绝不允许后人如此编排祝奚清!
隔壁摸鱼的摆烂庸王狠狠地打了个喷嚏。
“秋分都过了,也算正常。”
肯定不会是有人在想他吧?
第488章 闲散王爷不想为帝(3)
gai溜子生涯提前了。
自己有意当宅男和被别人按头当宅男,那可是两回事。
宅了半个月的祝奚清实在受不了了,就干脆换上一身粗布青衫,又对面容稍作伪装,再改一改贵族的走路姿势……变装完毕的祝奚清往那一站,再无人能瞧出他竟是一位王爷。
在京城出门溜达,吃吃喝喝是最能体会到直接快乐的。
祝奚清从侧门离了王府,后门小巷偶尔路过行人,没一个能挑出他的问题。
等到了有知名酒楼的那条街上,周边铺子的掌柜或是摊位上的小贩,则纷纷对祝奚清打起了招呼。
“西公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啊,难道是那有知名酒楼的饭菜已经不合你的口味了?”
祝奚清嘴角带笑回话,“要是那有知名酒楼的饭菜都不合我口味,那这世上就没地方能合我口味了。”
后面他又向那些主动向他打招呼的人致意。
上辈子当了厨师,这辈子对吃食方面自然也就变得挑嘴。
皇宫里的日子可不好过,祝奚清在被丽妃娘娘弄到自个儿名下前,御膳房那边给他的份例,可怜到每天只有两个馒头和一菜一汤。
菜是蔫儿的,汤是菜泡水。
祝奚清实在没法硬着头皮让自己吃这个,何况那时他还是个小娃,需要营养,不然以后长成矮子,像是被锯了腿似的,可不就尴尬了。
因此他三岁那年,亲娘被打入冷宫后没几天,他就已经开始找机会往皇宫外头溜。
按理来说,要只是为了让饭菜有点营养,他实在没必要舍近求远,去御膳房偷吃总比出宫要来得简单。
毕竟三岁小娃走起路来,稍微走远一点,小腿就能肿成大萝卜。
可惜御膳房里的所有饭菜全都是有数的。
那些写着去御膳房如入无人之境的话本,多半都是把管事的当成傻子糊弄。
祝奚清就算是在一整盘菜上,只挑出一片绿叶,那些眼神贼精的宫人都能发现得清清楚楚。
他三岁时才一丁点大,这个年纪跑到街上,多的是人怀疑他是不是意外和家人走失。
祝奚清在那会儿就给自己贴了个贪吃标签,说是拿着爹娘给的月银摸出了府邸,想来外头买些新奇吃食。
头一年他在外头晃荡的时候,还总是因为年纪太小,被人盯上。
有的能避开,有的却避不开。
某一次祝奚清就被人给弄进了拐子窝,他也是个有仇报仇的人,进拐子窝没多久,就用随身荷包里准备的药材弄成了迷粉,把拐子全放倒后,挨个拿着小刀划了脖子。
期间有其他被拐者陆续醒来,看到这一幕时,只恍然觉得自己看到了魔童。
实在是太吓人了,血流了一地,将那些拐子准备的干草浸得透透的。
有许多人都将祝奚清当成了恶鬼,但其中有一个十五六岁,自称是来上京投奔亲戚却意外被拐的人,反而开始主动询问,并学起了祝奚清给那些拐子割脖子的动作。
直到拐子死了个干净。
期间那些被拐来的,能跑的都跑了,不能跑的也求其他能跑的帮忙抬着一块跑,反正是不想和这两个看着就像是恶鬼的人待在一处。
再后面就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,主动说了希望能奉祝奚清为主。
三岁小娃能做出割喉这种事听起来确实天方夜谭,亲眼见证后,也真切令人心生畏惧。但不管哪种想法,都改变不了能做出这种事的人本身非凡的事实。
仲旭枫放弃了原本投奔亲戚的打算,干脆给祝奚清做事。
前头两年,仲旭枫给祝奚清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,在祝奚清找来后,领着他一块在京城吃吃喝喝。
十五六岁在祝奚清看来是少年,是孩子,但在这个世界有的都当上父亲了,因此三岁小娃有大人带着,即便偶尔还是会被人盯上,但敢动手的,却得掂量掂量。
祝奚清自己吃吃喝喝,总不能让仲旭枫掏钱。
银子这东西,他能留在手里的,都是昭仪娘娘倒台之前私自攒下来的。
不好坐吃山空,五岁那年,祝奚清终于取出一部分银子,叫仲旭枫在盛京城东西南北四条街里最便宜的西街开了个酒楼。
名字就叫“有知名”酒楼。
菜单由祝奚清亲自设计,仲旭枫兼职掌柜和明面上的东家。
店一开起来,起初不知名,再到出现回头客,回头客陆续增多,最后传播开来,享誉盛京城,也仅仅只用了半年时间。
打眼一看,未来的日子应当是数钱,拿钱开分店,享誉天下,成为天下第一楼……
可实际情况却是,开在西街的酒楼没过多久就被人摸清了情况。
起初同行的做法仅仅是尝试挖走店里的后厨人员,可后来同行发现后厨就算被挖走,核心技术也依然掌握在祝奚清的手中后,店里竟然还遭了贼。
小贼想偷菜谱,未成后被打断腿扭送去了官府。
前头两招都可以说是试探,毕竟就算调查出来了仲旭枫身份一般,也不见得他背后会全然无人。
发现偷菜谱这招未成后,同行也觉得测试到这里就差不多了,仲旭枫定是个懦弱胆小的人,都不敢私自处死偷贼。
他不敢只能说明他弱,而敢的人,接下来也该出动杀招了。
有知名酒楼开够八个月的当天,店里吃死了人。
那天正好祝奚清在,免了仲旭枫耗尽心思周旋。
祝奚清假作自己是神医徒弟,师父与有知名酒楼正经东家交好,见出了事,便代替师父去检查那位死者,好为死者讨回公道。
之后以严谨的手段证明这场死亡并非食物中毒,而是死者提前吃了毒药就等着饭后毒发。
只是没想到,死者对这种毒药耐受较差,原本只是会让人中毒难受,却不致死的药物,竟然一举将其送去西天。
祝奚清当时兴致勃勃地表示,他可以现场尸检,当庭切开这位死者的胃,好看清他到底吃了多少毒,免得将来爱好吃毒的人一不小心也吃过了量,把自己给送走。
围观群众纷纷无言。
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人爱吃毒?
无论围观者怎么在心中腹诽,祝奚清还是拿着随身带着护体的小刀,在死者的脖子上比划起来。
此时竟有人好奇问祝奚清,想要刨胃,为何不对肚子动手,怎么对准脖子?
那时将将六岁的小人告诉旁观者:“为了防止他还没死透。”
把一群人吓得不行,又把吃了假死药的死者给吓得一边口吐白沫,一边活了过来。
仲旭枫安排的托在旁边狂叫,“神医啊,竟然治好了断了气的人!”
那患者看祝奚清还在比划,吓得大喊大叫,直接把让他来陷害的那家酒楼掌柜给爆了出来。
同行是冤家的话,一度传遍了盛京城。
祝奚清这一招证明了,仲旭枫确实背后还有东家,也表明了那位东家和某位神医交好。
至于神医是真是假……
祝奚清是不可能去亲自给人治病的,就干脆每隔个几月就往酒楼里扔一颗保命丸子拍卖,价高者得。
所以庸王无论如何都不应当是一位暴君,或许最初与民间意见不同,但也确实做到了爱民如子。
这是目前在位的皇帝,乃至后来上位的二皇子都无法做到的。
两人可是差一点把整个盛周江山都给折腾没了。
如果没有庸王……
王鸣自己都无法想象自己究竟是成为两脚羊,还是成为外敌的奴隶……
他打了个寒颤,认真地告诉王彩灵,“灵儿,为父不知道你在梦中看到过什么预知,但你不能仅以片面的信息就如此定义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。”
王鸣已经重生两年了。
重生前,这两年阶段的他一直不喜欢娘子在外抛头露面赚钱。
可钱这东西,有的时候不以为然,没的时候就明白什么叫一分钱难倒英雄汉。
重生归来的王鸣不仅不再拦着媳妇儿,还自己主动想办法赚钱,虽然开始只能做抄书这种活计,后来也是走了趟旁门左道,赚了笔大的,才让自己家日子没那么难挨。
仅仅是让自己小家过得稍微好一些,就这么难了,王鸣根本无法想象挽大厦之将倾的祝奚清到底有多难。
尤其是王鸣还知道,在所有惠民大计推行最盛的那个阶段,祝奚清遭遇刺杀的次数比他吃饭还勤。
这般王者,怎会是暴君?
王鸣心中已经产生了想要做史官的念头,他绝不允许后人如此编排祝奚清!
隔壁摸鱼的摆烂庸王狠狠地打了个喷嚏。
“秋分都过了,也算正常。”
肯定不会是有人在想他吧?
第488章 闲散王爷不想为帝(3)
gai溜子生涯提前了。
自己有意当宅男和被别人按头当宅男,那可是两回事。
宅了半个月的祝奚清实在受不了了,就干脆换上一身粗布青衫,又对面容稍作伪装,再改一改贵族的走路姿势……变装完毕的祝奚清往那一站,再无人能瞧出他竟是一位王爷。
在京城出门溜达,吃吃喝喝是最能体会到直接快乐的。
祝奚清从侧门离了王府,后门小巷偶尔路过行人,没一个能挑出他的问题。
等到了有知名酒楼的那条街上,周边铺子的掌柜或是摊位上的小贩,则纷纷对祝奚清打起了招呼。
“西公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啊,难道是那有知名酒楼的饭菜已经不合你的口味了?”
祝奚清嘴角带笑回话,“要是那有知名酒楼的饭菜都不合我口味,那这世上就没地方能合我口味了。”
后面他又向那些主动向他打招呼的人致意。
上辈子当了厨师,这辈子对吃食方面自然也就变得挑嘴。
皇宫里的日子可不好过,祝奚清在被丽妃娘娘弄到自个儿名下前,御膳房那边给他的份例,可怜到每天只有两个馒头和一菜一汤。
菜是蔫儿的,汤是菜泡水。
祝奚清实在没法硬着头皮让自己吃这个,何况那时他还是个小娃,需要营养,不然以后长成矮子,像是被锯了腿似的,可不就尴尬了。
因此他三岁那年,亲娘被打入冷宫后没几天,他就已经开始找机会往皇宫外头溜。
按理来说,要只是为了让饭菜有点营养,他实在没必要舍近求远,去御膳房偷吃总比出宫要来得简单。
毕竟三岁小娃走起路来,稍微走远一点,小腿就能肿成大萝卜。
可惜御膳房里的所有饭菜全都是有数的。
那些写着去御膳房如入无人之境的话本,多半都是把管事的当成傻子糊弄。
祝奚清就算是在一整盘菜上,只挑出一片绿叶,那些眼神贼精的宫人都能发现得清清楚楚。
他三岁时才一丁点大,这个年纪跑到街上,多的是人怀疑他是不是意外和家人走失。
祝奚清在那会儿就给自己贴了个贪吃标签,说是拿着爹娘给的月银摸出了府邸,想来外头买些新奇吃食。
头一年他在外头晃荡的时候,还总是因为年纪太小,被人盯上。
有的能避开,有的却避不开。
某一次祝奚清就被人给弄进了拐子窝,他也是个有仇报仇的人,进拐子窝没多久,就用随身荷包里准备的药材弄成了迷粉,把拐子全放倒后,挨个拿着小刀划了脖子。
期间有其他被拐者陆续醒来,看到这一幕时,只恍然觉得自己看到了魔童。
实在是太吓人了,血流了一地,将那些拐子准备的干草浸得透透的。
有许多人都将祝奚清当成了恶鬼,但其中有一个十五六岁,自称是来上京投奔亲戚却意外被拐的人,反而开始主动询问,并学起了祝奚清给那些拐子割脖子的动作。
直到拐子死了个干净。
期间那些被拐来的,能跑的都跑了,不能跑的也求其他能跑的帮忙抬着一块跑,反正是不想和这两个看着就像是恶鬼的人待在一处。
再后面就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,主动说了希望能奉祝奚清为主。
三岁小娃能做出割喉这种事听起来确实天方夜谭,亲眼见证后,也真切令人心生畏惧。但不管哪种想法,都改变不了能做出这种事的人本身非凡的事实。
仲旭枫放弃了原本投奔亲戚的打算,干脆给祝奚清做事。
前头两年,仲旭枫给祝奚清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,在祝奚清找来后,领着他一块在京城吃吃喝喝。
十五六岁在祝奚清看来是少年,是孩子,但在这个世界有的都当上父亲了,因此三岁小娃有大人带着,即便偶尔还是会被人盯上,但敢动手的,却得掂量掂量。
祝奚清自己吃吃喝喝,总不能让仲旭枫掏钱。
银子这东西,他能留在手里的,都是昭仪娘娘倒台之前私自攒下来的。
不好坐吃山空,五岁那年,祝奚清终于取出一部分银子,叫仲旭枫在盛京城东西南北四条街里最便宜的西街开了个酒楼。
名字就叫“有知名”酒楼。
菜单由祝奚清亲自设计,仲旭枫兼职掌柜和明面上的东家。
店一开起来,起初不知名,再到出现回头客,回头客陆续增多,最后传播开来,享誉盛京城,也仅仅只用了半年时间。
打眼一看,未来的日子应当是数钱,拿钱开分店,享誉天下,成为天下第一楼……
可实际情况却是,开在西街的酒楼没过多久就被人摸清了情况。
起初同行的做法仅仅是尝试挖走店里的后厨人员,可后来同行发现后厨就算被挖走,核心技术也依然掌握在祝奚清的手中后,店里竟然还遭了贼。
小贼想偷菜谱,未成后被打断腿扭送去了官府。
前头两招都可以说是试探,毕竟就算调查出来了仲旭枫身份一般,也不见得他背后会全然无人。
发现偷菜谱这招未成后,同行也觉得测试到这里就差不多了,仲旭枫定是个懦弱胆小的人,都不敢私自处死偷贼。
他不敢只能说明他弱,而敢的人,接下来也该出动杀招了。
有知名酒楼开够八个月的当天,店里吃死了人。
那天正好祝奚清在,免了仲旭枫耗尽心思周旋。
祝奚清假作自己是神医徒弟,师父与有知名酒楼正经东家交好,见出了事,便代替师父去检查那位死者,好为死者讨回公道。
之后以严谨的手段证明这场死亡并非食物中毒,而是死者提前吃了毒药就等着饭后毒发。
只是没想到,死者对这种毒药耐受较差,原本只是会让人中毒难受,却不致死的药物,竟然一举将其送去西天。
祝奚清当时兴致勃勃地表示,他可以现场尸检,当庭切开这位死者的胃,好看清他到底吃了多少毒,免得将来爱好吃毒的人一不小心也吃过了量,把自己给送走。
围观群众纷纷无言。
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人爱吃毒?
无论围观者怎么在心中腹诽,祝奚清还是拿着随身带着护体的小刀,在死者的脖子上比划起来。
此时竟有人好奇问祝奚清,想要刨胃,为何不对肚子动手,怎么对准脖子?
那时将将六岁的小人告诉旁观者:“为了防止他还没死透。”
把一群人吓得不行,又把吃了假死药的死者给吓得一边口吐白沫,一边活了过来。
仲旭枫安排的托在旁边狂叫,“神医啊,竟然治好了断了气的人!”
那患者看祝奚清还在比划,吓得大喊大叫,直接把让他来陷害的那家酒楼掌柜给爆了出来。
同行是冤家的话,一度传遍了盛京城。
祝奚清这一招证明了,仲旭枫确实背后还有东家,也表明了那位东家和某位神医交好。
至于神医是真是假……
祝奚清是不可能去亲自给人治病的,就干脆每隔个几月就往酒楼里扔一颗保命丸子拍卖,价高者得。